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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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集成电路企业如何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吗?本文就跟着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具体内容吧。

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1政策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以下称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2适用主体

对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采取清单管理,具体适用条件、管理方式和企业清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

3抵减方法

集成电路企业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4不适用情形

(一)企业外购芯片对应的进项税额,以及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二)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三)集成电路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5注意事项

(一)集成电路企业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集成电路企业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集成电路企业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可以择优选择适用,但在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

(本文内容来源: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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