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电子烟也增设了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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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会计实操的我们都知道,香烟类商品由于对身体危害大,所以被征收很高的消费税。但因为商家不想承担高额的税费,所以最后都被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可以说我们买一盒香烟,其中约一半的价钱都是税费。后来打着健康旗号的电子烟,如今也被证实危害更大。并且最近电子烟也明确了其消费税的计税价格。

通知!电子烟也增设了消费税

一、关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

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二、关于税目和征税对象

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

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输系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

烟弹是指含有雾化物的电子烟组件,烟具是指将雾化物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电子装置。

三、关于计税价格

纳税人生产、批发电子烟的,按照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按照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纳税人进口电子烟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

税收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除了烟酒以外,还有衣食住行。所以想要充分的了解税收,就需要不断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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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刚刚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小伙伴们还要知道,电子烟是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的: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本文来源: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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