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会计人才发展,提高会计人员履职能力,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
各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会计人才发展,提高会计人员履职能力,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
湘财会函〔2021〕7号 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
根据《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的规定,现将开展2021年苏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根据《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的规定,现将开展2021年度吴中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为加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强化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有序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
各辖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各会计人员: 为加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强化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有序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
各辖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国管办发〔2021〕8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央管理在京企业办公厅(室):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分局、经济开发区财政审计局: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我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
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有关单位,江北新区财政局、各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