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各辖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河北省政府令〔2017〕第3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专...
各辖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随着2022年部分地区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即将进入尾声,大家对继续教育应该会有不同的感触。有人从报名到学习轻松完成,而有人在...
会计继续教育,是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
湘财会函〔2022〕6号 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分局、经济开发区财政审计局: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我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晋单位: 为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针对人群中央国家机关具有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行政事业单位取得或受聘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5年以上并担任处级以上职务的人员、在京企业...
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有关单位,江北新区财政局、各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