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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会函〔2021〕7号 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
根据《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的规定,现将开展2021年苏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根据《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的规定,现将开展2021年度吴中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专业技...
各辖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各辖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陕西省财政厅根据目前疫情状况对会计继续教育工作做出了部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各位会计从业工作者: 为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会计...
根据《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鄂财会发[2018]1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天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告知如下:...
各市(州)财政局,省级各部门,中央在川单位,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